关于第三届福建省陶瓷艺术名人、艺术大师推荐学习综合材料汇总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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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陶陶
2020-09-21 175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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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届福建省陶瓷行业协会艺术名人、艺术大师
推荐学习综合材料汇总细则
一、业绩资历综合 40 分
(一)专业技术职称或省级工艺美术称号计分标准
1、福建省工艺美术大师、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;
2、高级工艺美术师、福建省工艺美术名人、省陶瓷艺术名人;
3、工艺美术类国家一级技师、获得中陶协授予的荣誉破格参评艺人、市级工艺美术师;
4、省级协会评定艺术大师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、获得省陶协授予的荣誉破格参评艺人。
(二)作品获奖项计分标准:(由中陶协、省陶协主办的评比可累计分数,本项第 1、2 条;其他评比取获得单项最高奖的两件计分本项第 3、4 条)
1、中国陶瓷工业协会四年一届的全国陶瓷艺术设计创新评比、福建省“闽艺杯”陶瓷艺术设计评比为一挡: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;
2、中国陶瓷工业协会、福建省陶瓷协会主办的其他评比为一挡:金奖、银奖、铜奖、优秀奖;
3、中国文联“山花奖”(民间工艺类)、中国工艺美术协会、学会工艺美术类综合展:全国工艺美术单项展、省级工艺美术综合展评比为一挡:金奖、银奖、铜奖;
4、设区市政府(含主管部门)主办工艺美术专业展为一挡:金 奖、银奖、铜奖;
备注:获奖作品计分取第一作者计奖项分。
(三)专著、作品集(论文)计分标准(以第一作者计分)
1、专著(ISBN书号,5万字以上)1 本以上(含1 本);
2、作品集、论文集(境内ISBN书号)1本,2本以上另加分;
3、论文(专业期刊CN刊号、CN(Q)刊号)1篇,2 篇以上另加分;
4、作者获得与陶瓷相关的专利1件,两件以上另加分;获得版权3件另加分,6件再加分。
(四)带徒传艺计分标准
凡有带徒传艺计分,所带徒弟获得中级职称以上的另加分。
(五)从艺人员工龄计分标准
连续从事陶瓷专业15年以上工龄每年加分。
(六) 获得省级以上技术能手计分标准
获得省陶瓷技能赛入围全国选手,获得全国技术能选手另加分;获得全国轻工技术能手另加分,获得全国陶瓷行业技术能手另加分。
(七)荣誉称号及省陶协任职计分标准
1、获国务院津贴,全国劳模;
2、国家部委、省委省政府授予综合性荣誉称号;
3、省陶协副会长,常务理事,理事;
4、对社会捐赠贡献者每次加分,捐赠金额超3万另加分;
5、省政府有关部门、设区市政府(含主管部门)授予与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的荣誉称号;
6、各设区市政府部门和县市政府授予工艺美术行业相关的荣誉称号。
备注:每位申报者取获得最高荣誉称号计分,不重复计分。
(八)馆藏作品计分标准
国家博物馆、中国工艺美术馆、中国美术馆正式收藏作品1件,2件以上另加分。
(馆藏作品计分取第一作者计分)
二、现场实操总分 25 分
由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分计算
三、三件参评作品总分 30 分
由评审专家组现场评分计算
四、评审领导小组对参评者艺德修养、社会贡献、行业影响力等综合评价 5 分
评审领导小组对申报者的综合评价(艺德修养、社会贡献、行业影响力等)和代表作品进行评价,最后按领导小组人数取其平均分计入总分。
五、总分
总分为资历业绩综合分40,加实操分25分,加三件作品分30分,加领导小组综合评价5分,满分为100 分。
责任编辑:陈美珠













